各系部、处室,直属工业学校:
目前,我院在职女职工254人,占全体教职工的将近一半。近年来,广大女教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开展教育教学业务评比、管理服务争优活动,“巾帼不让须眉”,为学院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。在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,为大力宣传女教职工的典型,集中展示与时俱进、富有代表性和感召力的女性风貌,充分发挥优秀女教职工的示范带动作用,调动广大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,全面提升我院女教职工师德师风、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,促进女教职工队伍的发展,引领全院女教职工为建设和谐校园、优质职院作出新贡献。学院决定开展“巾帼标兵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与名额
1、评选范围:在职在岗的女职工,在本院工作满2年以上。
2、评选名额:本次评选名额共25名,占全校女职工人数的10% ;
二、评选条件
1、政治坚定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,师德高尚,廉洁从教。
2、工作示范。自觉弘扬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”精神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。在教育教学或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群众威信高,发挥较强的示范、辐射作用,在本部门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美誉度。
3.业绩突出。刻苦钻研本职业务,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。治学严谨,业务精湛,在本学科领域或岗位业务中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、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扎实的业务素质。
4.作风优良。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,良好的职业道德,务实的工作作风,文明的服务礼仪,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5、一票否决。近二年有一次招生任务未完成者、教学单位教师本年度教育教学考核排后者、受到违法违纪处分者均不得入选。
三、评选程序与办法
1、部门推荐(2017年3月4日前报学院工会妇委会):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推荐工作,加强领导,大力宣传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。要充分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民主推荐、学习宣传等有关活动,真正把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,贡献较大,综合素质过硬,群众公认的优秀女教师评选出来。部门指标不够1人的,按1人推荐;部门女职工人数超过三分之二的,可增加1名推荐指标。
2、学院审核(2017年3月6日):学院在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,对推选报送的先进女职工进行综合评审。教学单位分组单独评审,机关单位打通统一评审。
五、奖励办法
评选出的先进女职工,授予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“巾帼标兵”荣誉称号,在2017年庆祝“三八”妇女节期间,由学院进行表彰及奖励。